国际商标许可合同怎么写?(11)


一、被许可方不得再行转让、许可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 , 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 , 不得转让、抵 押、再许可 , 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方可以进行转让 , 但需向被许可方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
【国际商标许可合同怎么写?】二、无免责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 ,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 。本协议以 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 。任一方不行使或 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 , 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 。任一方可在适用 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 。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 规定 , 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 , 都 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按契约规定时间执行协议的双方:许可方被许可方签字人:签字人:职务: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