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车辆火灾应急预案格式怎么样?( 五 )


组长:
成员:政府办、社区办、安监站、派出所、交警中队、乡建所、城管办、市政办、镇消防救援队、各村屯、社会单位和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行业部门负责人 。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前) 。镇政府结合实际情况,依据工作职责,研究制订具体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本辖区工作,召开会议、下发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统一认识,周密部署,逐级落实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部署到位 。将专项治理的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发动群众对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
(二)督促整改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 。各村屯、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对管辖范围内所有消防车通道进行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 。社区办、乡建所、综治办、城管办、市政办、派出所、交警中队、物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依据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积极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人员职责分工、量化工作任务,逐个村屯、逐个小区、逐个企业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 。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该查封的查封,该强拆的强拆,务必达到不留死角、不漏隐患的标准和要求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通过宣传媒体进行曝光 。对占用、封堵消防车通道现象严重、整治难度大的区域,要组成专门工作组,蹲点帮扶整治,充分运用物防技防措施 。要对辖区内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回头看”,强化整治效果 。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20日至4月底) 。镇政府将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成果进行验收,并在全镇通报 。
五、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公安交警部门:要对占用城市主干道路消防车通道违规停放机动车辆的,依法予以处罚、拖离 。专项治理行动期间,针对其他相关部门在开展隐患清理中遇到驾驶员不在现场且联系不到驾驶员的情况,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通过车牌查询车主信息,联系车主立即驶离 。
(二)公安派出所:要督促指导辖区内的社区、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督促设置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牌,加强消防车通道的维护管理 。依法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及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
(三)乡建所:要督促指导新建工程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和停车位 。对原设计规划的停车位改作他用的,要依法实施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用途 。依法拆除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章建(构)筑物,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
(四)城管办:要行使对侵占镇区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有关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