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合同如何写?(13)


2、乙方承包矿山生产剥离、矿石开采至破碎机入料口以前的所有作业工序 。2.1、矿石、废石和浮土的凿岩、爆破铲装及运输; 2.
2、矿石运入破碎机入料口; 2.3、废石运至甲方指定的废石场;
2.4、剥离浮土运至甲方指定的弃土场;2.
5、石灰石破碎站入料口至矿区的所有矿山基建工程(详见甲方委托设计院按国家规范设计的所有项目); 2.6、石灰石开采剥离配套的电气工程; 2.
7、石灰石开采剥离配套的给排水工程 。
3、乙方投入采掘、运输、计量设备,利用国内先进的采掘技术对甲方生产所需的矿石进行合理开采、运输、破碎及搭配,做到综合利用矿山、并对矿山生产安全负总责 。
4、乙方在承包期内,对运矿道路、房屋建筑物、机械电器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
5、甲方因扩大规模(即超过105万吨/年)或其他原因进行改、扩建(如原计划规模不足等)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
五、承包期限
矿山建设期:自2012年9月8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矿山服务年限为30年,本次承包合同期限为5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并按招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
六、生产管理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的标准建设矿山,按矿山开采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进行科学合理开采,生产计划、开采方案、矿石质量控制方案由乙方编制,报甲方审批,乙方修筑运矿道路时需占土地由甲方负责征用 。
2、开采要素按设计要求控制 。
3、乙方必须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矿山安全条例》、《建材矿山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水泥原料矿山管理规程》、《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做好一切善后工作,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
4、乙方应自行采购材料 。采购时,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 。
七、计量与统计
1、乙方生产的石料数量,以矿山汽车衡计量所提供的数据为准 。
2、计量工作由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由甲方在破碎站前设置电子汽车衡,并由甲方负责管理 。
3、每月22日(2月份为28日)为计量统计截止日期,当月的矿石数量由双方指定人员签字后作为结算付款的依据 。
八、承包费用、结算及支付
1、承包单价
1.1、矿石爆破开采并运至石灰石破碎机入料口的综合含税包干单价14.76元/吨(含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
2、综合含税包干单价包含了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除矿产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政策性规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