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文化遗产应该遵循哪些基本原则,文化遗产保护原则 文化遗产保护原则是什么

1、文化遗产保护原则 文化遗产保护原则是什么1、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 。
3、坚持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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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什么的原则保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留非物质文化遗产坚持原则:
1、生命性原则 。其中要想切实维持和增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就必须首先探寻它的基因谱系和生命之根 , 找到它的灵魂和脉搏,从而在源头上和根本上准确认识,精心保护 。只有守住了保护的生命之本 , 其他保护才能积极有效 。
2、整体性原则 。如果在对某一具体对象进行保护时,不能只顾及该对象本身,而必须连同与它生命休戚相关的生态环境一起保护 。
3、人本性原则 。人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依为命的真正主人,才有可靠的保障,因为他们最知道保护对象的饥渴冷暖和发展需求 。
4、创新性原则 。要注意创新,吐故纳新,顺应同化,自我调节,促使保护对象能够应时而变,推陈出新,生生不息 。
5、以人为本原则 。无形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是它的“无形”性 。通常只作为一种知识、技能或是技艺,存在于无形文化遗产持有人的头脑中 。只有这些匠人、艺人或是普通百姓在以不同方式将它们复述、表演或是制作出来时,人们才会感受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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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非遗”保护的十项基本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十项基本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原则 。强调保护工作要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为主,那种只见物不见人的做法,至少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是舍本求末的 。二是整体保护原则 。在保护项目自身的同时 , 也要同时对其生存空间实施保护 。如将炕头故事搬到故事厅,将歌墟搬上舞台,将撒叶儿荷搬到文化广场等做法 , 都会因传承环境的改变而影响到项目原汁原味的传承 。三是活态保护原则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但不能将其做成标本,而且还要让它像池中之鱼一样自由生长,不断繁衍、壮大 。四是原真性保护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所有价值,均建立在其真实性基础之上 , 真实性一旦丧失 , 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再是“非遗”了 。此外 , 作者还提出了独特性原则、就地保护原则、濒危遗产优先保护原则、民间事民间办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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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有哪些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真实性,原始性,整体性,完整性,可读性,可持续性 。
世界文化遗产,是一项由联合国发起、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负责执行的国际公约建制,以保存对全世界人类都具有杰出普遍性价值的自然或文化处所为目的 。
世界文化遗产是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的最高等级 , 世界文化遗产属于世界遗产范畴 。
世界遗产分为世界文化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世界自然遗产3类。
国际文化纪念物与历史场所委员会等非政府组织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协力组织 , 参与世界遗产的甄选、管理与保护工作 。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五条为保护、保存和展出该国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本公约各缔约国应视该国具体倩况尽力做到以下几点 。
(一)通过一项旨在使文化和自然遗产在社会生活中起一定作用并把遗产保护纳入全面规划计划的总政策;
(二)如该国内尚未建立负责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保存和展出的机构,则建立一个或几个此类机构,配备适当的工作人员和为履行其职能所需的手段;
(三)发展科学和技术研究,并制订出能够抵抗威胁该国自然遗产的危险的实际方法;
(四)采取为确定、保护、保存、展出和恢复这类遗产所需的适当的法律、科学、技术、行政和财政措施;
(五)促进建立或发展有关保护、保存和展出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国家或地区培训中心,并鼓励这方面的科学研究 。
第十条(一)世界遗产委员会应通过其议事规则 。
(二)委员会可随时遨请公共或私立组织或个人参加其会议 , 以就具体问题进行磋商 。
(三)委员会可设立它认为为屐行其职能所需的咨询机构 。
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即真实性与完整性原则 。
为了有效地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世界遗产委员会制定的《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将真实性与完整性列为登录《世界遗产名录》的基本条件和保护原则 。
真实性 , 原始性,整体性,完整性,可读性,可持续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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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都有哪些?我国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有:
1、修旧如旧的原则 。修旧如旧包含四层含义,其一、尽可能利用原物 , 最大限度保存文物建筑员村部分,尽量避免添加和拆除,现代古建筑保护修复原则更加强调保存母狗建筑原材料、原构建的重要意义 。其二,在古建筑中残存的构建能修补用的都要加以修补再利用 。目前国内的修补工程这一点都较为注意了 。其三,必须替换部分采用同时代其他建筑上拆除下来的旧料,以保持品格和个性 。其四,仔细研究维修方案,从设计的角度使维修面尽可能控制在建筑内部,如结构加固,避免对建筑外貌做大的改变,这样的好处在于既加固了古建筑又避免了外部形象的损坏 。
2、保证文物本体的原来形制和结构不变 。这是一条最基本的指导原则,具体的说就是要保持文物或文物族群的平面布局不变,坚持各个单体文物的内外形制和结构不变 。这些历史遗留下来的文物本体的形制和结构“饱含着过去岁月的信息”,弥足珍贵 。保护修复的过程中必须小心地、尽可能多的原汁原味的保存它 。任何改变或新添加的部分,都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文物本体,都不含那些历史信息,因此也就没有相应的那些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是对文物本体的损害,对于后来的历代修缮则应具体对待 。
3、文物本体原料不变 。这个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尽量少更换原来构件的材料 , 即维持原来构件的质地、成分、颜色不变;二是在非更换不可得情况下 , 应采取挖补、榫接、填充和化学加固手段尽可能多的保存原构件,更新新件的材料、质地乃至形式、色调都应与原来相同 。
4、不得不使用现代材料是 , 应该尽量做到隐而不露和尽量烧损及元结构的材料 , 特别是表面纹饰 。对于使用现代建筑材料如水泥等 , 要注意三点:一是尽量不用或少用;二是迫不得已使用时,要尽量隐而不露;三是实施操作时尽量避免损伤原构件有纹饰的部分 。
5、坚持运用原来的传统工艺 。文物的原构件能够反映原来制作时的工艺技法,应该仔细的加以分辨 。竹、木、牙、角、玉、石、陶、泥等不同质地的起舞加工方式个有不同 。如陶泥类要弄清是受捏还是轮制、模制以及施工程序,石木瓦匠活分为官式做法与地方做法的不同、南北地方的不同、师承不同 。因此,进行保护和维修时,尽量在操作程序和施工工艺上玉原来的工艺风格流派相一致 。
6、有根据复原的原则 。修复过程是个高度专业化的工作,应以尊重原始材料和确凿文献为依据 。对尚存的文物本体出现的破损残缺部分的修复,要掌握有根据复原的原则 。当不复原即影响文物的稳定和安全、或严重有碍观瞻、或因构建缺损造成险情时 , 即应对缺失部分,根据现存构件的形制或同时代、同类型的相同构件加以复原,如建筑物的柱梁他、枋、额、斗拱部分等 , 这样更能体现文物古迹的原貌和历史沧桑感 。对于已经损坏的纪念性建筑物、古建筑等文物,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异地复建或者在原址重建的,应该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 , 报原核定公布机关批准 。
7、严禁“做旧” 。喜新厌旧和追求圆满结局的传统观念在文物古迹维修方面的表现就是修补齐全和粉饰一新 。文物价值在于原构原状,包括其表面的色彩和装饰图案纹样 。文物没经过一次维修都会迫不得已地、或多或少的更换修补个别构建而造成局部的损失,对其表面图案纹样重描或覆盖同样是损失 。从这个意义上说,古建筑文物维修时最好不要做旧 , 尤其在表面上的纹饰图案很有保存研究或艺术欣赏价值的情况下 。对建筑的修复 , 罗哲文先生认为我们不必学习西方对文物原构和修复部分新旧分明、强烈对比的做法,可以按照东方文化的创痛做法,对文物建筑修复时“随色做旧”,但又要略有区别,使“乍看起来不刺眼,仔细一看有区别” 。
8、保持与文物本体相协调的环境风貌 。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文物本体周围保留部分原来的环境风貌 , 哪怕是小部分也是弥足珍贵的,应该原汁原味的保留 , 切不可因修整而失真 。如古城传统的轮廓线和原有的棋盘式道路网路格局、古街道对景、古塔等古建筑设计的实现走廊、文物古迹周围的河湖水面和道路等 。二是若文物本体周围的环境风貌已经无存,不协调的建筑充斥其间,对此应分期逐步恢复与之协调的环境风貌 。
――选自《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1)修旧如旧的原则 。修旧如旧包含四层含义,其一、尽可能利用原物,最大限度保存文物建筑员村部分,尽量避免添加和拆除 , 现代古建筑保护修复原则更加强调保存母狗建筑原材料、原构建的重要意义 。其二,在古建筑中残存的构建能修补用的都要加以修补再利用 。目前国内的修补工程这一点都较为注意了 。其三 , 必须替换部分采用同时代其他建筑上拆除下来的旧料 , 以保持品格和个性 。其四,仔细研究维修方案,从设计的角度使维修面尽可能控制在建筑内部,如结构加固,避免对建筑外貌做大的改变,这样的好处在于既加固了古建筑又避免了外部形象的损坏 。
(2)保证文物本体的原来形制和结构不变 。这是一条最基本的指导原则,具体的说就是要保持文物或文物族群的平面布局不变 , 坚持各个单体文物的内外形制和结构不变 。这些历史遗留下来的文物本体的形制和结构“饱含着过去岁月的信息”,弥足珍贵 。保护修复的过程中必须小心地、尽可能多的原汁原味的保存它 。任何改变或新添加的部分,都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文物本体 , 都不含那些历史信息,因此也就没有相应的那些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是对文物本体的损害,对于后来的历代修缮则应具体对待 。
(3)文物本体原料不变 。这个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尽量少更换原来构件的材料,即维持原来构件的质地、成分、颜色不变;二是在非更换不可得情况下,应采取挖补、榫接、填充和化学加固手段尽可能多的保存原构件,更新新件的材料、质地乃至形式、色调都应与原来相同 。
(4)不得不使用现代材料是 , 应该尽量做到隐而不露和尽量烧损及元结构的材料,特别是表面纹饰 。对于使用现代建筑材料如水泥等,要注意三点:一是尽量不用或少用;二是迫不得已使用时,要尽量隐而不露;三是实施操作时尽量避免损伤原构件有纹饰的部分 。
(5)坚持运用原来的传统工艺 。文物的原构件能够反映原来制作时的工艺技法,应该仔细的加以分辨 。竹、木、牙、角、玉、石、陶、泥等不同质地的起舞加工方式个有不同 。如陶泥类要弄清是受捏还是轮制、模制以及施工程序,石木瓦匠活分为官式做法与地方做法的不同、南北地方的不同、师承不同 。因此,进行保护和维修时,尽量在操作程序和施工工艺上玉原来的工艺风格流派相一致 。
(6)有根据复原的原则 。修复过程是个高度专业化的工作,应以尊重原始材料和确凿文献为依据 。对尚存的文物本体出现的破损残缺部分的修复,要掌握有根据复原的原则 。当不复原即影响文物的稳定和安全、或严重有碍观瞻、或因构建缺损造成险情时,即应对缺失部分,根据现存构件的形制或同时代、同类型的相同构件加以复原,如建筑物的柱梁他、枋、额、斗拱部分等,这样更能体现文物古迹的原貌和历史沧桑感 。对于已经损坏的纪念性建筑物、古建筑等文物,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异地复建或者在原址重建的,应该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原核定公布机关批准 。
(7)严禁“做旧” 。喜新厌旧和追求圆满结局的传统观念在文物古迹维修方面的表现就是修补齐全和粉饰一新 。文物价值在于原构原状 , 包括其表面的色彩和装饰图案纹样 。文物没经过一次维修都会迫不得已地、或多或少的更换修补个别构建而造成局部的损失,对其表面图案纹样重描或覆盖同样是损失 。从这个意义上说,古建筑文物维修时最好不要做旧,尤其在表面上的纹饰图案很有保存研究或艺术欣赏价值的情况下 。对建筑的修复,罗哲文先生认为我们不必学习西方对文物原构和修复部分新旧分明、强烈对比的做法 , 可以按照东方文化的创痛做法 , 对文物建筑修复时“随色做旧”,但又要略有区别,使“乍看起来不刺眼,仔细一看有区别” 。笔者认为这些观点不无道理 。
(8)保持与文物本体相协调的环境风貌 。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文物本体周围保留部分原来的环境风貌,哪怕是小部分也是弥足珍贵的,应该原汁原味的保留,切不可因修整而失真 。如古城传统的轮廓线和原有的棋盘式道路网路格局、古街道对景、古塔等古建筑设计的实现走廊、文物古迹周围的河湖水面和道路等 。二是若文物本体周围的环境风貌已经无存,不协调的建筑充斥其间,对此应分期逐步恢复与之协调的环境风貌 。
以上是我国文物保护普遍认同的保护原则 。
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有保存现状原则、恢复原状原则、可逆性原则、可识别原则和最小干预原则 。
在我国文物保护法规中,提到了文物保护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保存现状,二是恢复原状 。对于古建筑而言,恢复原状在我国很受重视 , 在日本、韩国也很普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这是东亚地区对于修复的共识 。
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与东亚地区大多数从事文物建筑保护的专业人员最初多从事建筑史研究的学术背景有关 。人们从建筑史研究的角度把文物建筑初建时的形态视为最重要的价值所在 。
2000版《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第二条的指向性就很清晰:文物古迹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保存历史信息 。从上世纪80年代到2000年,文物保护中不断强调了保护对象一定是一种真实的物质遗存,这些物质遗存承载了极其丰富的从古代流传至今的历史信息 。这是人们对于文物的基本认识,文物保护的几个基本原则:可逆性原则、可识别原则和最小干预原则得到了强调 。
扩展资料
文物保护原则的发展
上世纪30年代,梁思成先生的论述就涉及到文物保护原则方面的内容 。他在1932年的文章中提到 , 保护可以分为“修”和“复原”两类 。破坏的部分需要修补,这毋庸置疑;“有失原状”的应该恢复 。他认为,复原是个复杂的问题 , “必须主事者对于原物形制有绝对根据,方可施行”“否则仍非原形,不如保存现有部分” 。这对中国文物保护产生了长远影响 。
50年代以后,随着一些重要保护项目开始实施,修复原则变得更为清晰 。这个时期认为恢复原状是我国文物保护的最高追求 。我国文物保护界的前辈学者余鸣谦先生在1957年的文章中就提到:能够复原成统一的时代形式当然是最希望的 , 恰如其分的复原将使古建筑价值大为提高 。
60年代的《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提到,文物修缮都以恢复原状或保存现状为原则 。1982年的《文物保护法》中 , 这一表述就变得比较模糊,称之为“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 。祁英涛先生在他的文章中探讨了对不改变文物原状的看法,他认为,这个原则实质上包括了恢复原状和保存现状两个层次 。这也反映出这一时期,文物保护工作者在这个问题上的纠结 。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文物保护原则的演变与发展
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必须原址保护、尽可能减少干预、定期实施日常保养、保护现存实物原状与历史信息、按保护要求使用保护技术、正确把握审美标准、必须保护文物环境、不应重建已不存在的建筑、考古工作注意保护实物遗存、预防灾害侵袭等 。
中国登录不可移动文物近77万处 , 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52处 。国家核定公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18处,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350处 。我国已拥有世界遗产46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29处,世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4项,世界自然遗产8项 。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对待文化遗产应该遵循哪些基本原则,文化遗产保护原则 文化遗产保护原则是什么】保护是指为保存文物古迹实物遗存及其历史环境进行的全部活动 。保护的目的是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其历史信息及全部价值 。所有保护措施都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
保护的原则:必须原址保护 。尽可能减少干预 。定期实施日常保养 。保护现存实物原状与历史信息 。按照保护要求使用保护技术 。正确把握审美标准 。必须保护文物环境 。已不存在的建筑不应重建 。考古发掘应注意保护实物遗存:有计划的考古发掘,应当尽可能提出发掘中和发掘后可行的保护方案同时报批,获准后同时实施;抢救性的发掘,也应对可能发现的文物提出处置方案 。预防灾害侵袭:要充分估计各类灾害对文物古迹和游人可能造成的危害,制订应付突发灾害的周密抢救方案;对于公开开放的建筑和参观场所,应控制参观人数,保证疏散通畅,优先配置防灾设施;在文物古迹中,要严格禁止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