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锦集( 四 )


贝卡里亚反对刑讯,因为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 。而且如果犯罪是肯定的,那么对它只能适用法律所规定的刑罚,而没有必要折磨他 。如果犯罪是不肯定的,那么就不应折磨一个无辜者 。刑讯只会导致强壮的罪犯获得释放,软弱的无辜者被定罪处罚 。
虽然《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也有一些与我国现阶段价值观相悖的理念,比如通奸是人类社会的基石以及过分考虑犯罪人的利益,都暴露出了西方资产阶级个人利益至上的自由观,但终归是瑕不掩瑜的 。
《论犯罪与刑罚》一书是近代刑法学理论的集大成者,而贝卡里亚是当之无愧的近代“刑法学之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