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军诗词 中国诗词大会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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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落到实处法从严治军是古今中外军队建设必须遵循的普遍规律,是我军的优良传统,是我军战胜强敌和发展壮大的重要条件和可靠保证 。
在新的形势下,坚持依法从严治军,必须把握以下三个问题 。
转变观念,保证依法从严治军的落实从“经验型”向“法治型”转变 。
长期以来,我们一些同志重人治、轻法治,习惯于凭主观意志和个人经验办事,抓工作不认真研究相关的法规制度,随意性比较大;有的背离法规制度,搞“土政策”、“土办法”;有的摆不正权与法的关系,忽视运用法律法规建设和管理部队 。
这些问题反映出一些同志治军带兵还停留在主要靠经验、靠权威、靠行政命令的传统观念和传统方式上 。
我们要积极适应以法制化为标志的治军方式的变革,强化法制意识,使依法从严治军成为我们的习惯思维和主导理念 。
从“单一型”向“整体型”转变 。
如果把依法从严治军仅仅看作抓行政管理、预防事故案件,把依法从严治军仅仅看成是业务部门的事,是一种典型的狭隘观念 。
依法从严治军是我军建设的一项基本方针,覆盖了部队建设的方方面面,这就决定了它不是某个领导、某个部门的事,而是各级党委、各级领导的共同职责 。
各级党委、领导必须把军事、政治、后勤、装备等各项工作都纳入从严治军的全局来思考和谋划,真正使依法从严治军进入决策、进入工作 。
从“突击型”向“经常型”转变 。
从严治军贵在经常、难在经常 。
现在,一些单位存在着“上级强调抓一抓,上级不讲就放下”;“出了问题抓一抓,事情一过就放下”的现象 。
突击式的工作方法虽然能够见效于一时,但从严治军绝不是靠一两次突击行为就能够实现的,必须抓好经常性落实,把功夫下在平时,把要求严在平时,把工作做在平时 。
特别是对条令条例规定的每日每周每月必做的工作,不论部队担负什么任务,不论环境如何变化,不论上级是否要求和检查,都要始终如一地坚持好 。
抓住关键,体现依法从严治军的本质学法知法 。
从严治军的前提是知法、懂法 。
我军经过多年的法制建设,已经建立了以《国防法》为龙头、以条令条例为主体、与国家法律制度相适应、基本满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军事法规体系 。
如果学法不多、知法不深,就谈不上落实条令法规,更谈不上依法从严治军 。
所以,必须抓好条令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制素养 。
守法用法 。
近年来发生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不落实安全规定,严重违反条例 。
血的教训警示我们,不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早晚会出事故 。
部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必须一丝不苟、不折不扣地依法办事,切实做到:严格落实,不搞变通;全面落实,不留死角;全员落实,不漏一人;经常落实,不挂空挡,形成领导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运转、官兵依法自律的良好局面 。
从严执法 。
贯彻从严治军方针,应当杜绝三种现象:一是只强调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利,而忽视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二是发生问题隐情不报;三是处理问题避重就轻 。
这些现象不仅损害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而且败坏了部队的风气 。
对于各种违纪现象,要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
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更要从严查处,努力营造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浓厚氛围 。
把握规律,提高依法从严治军的质量抓方向,把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作为依法从严治军的灵魂 。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永远不变的军魂,从严治军首要的是使广大官兵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地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 。
各级党组织要在从严治军中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抓根本,把提高战斗力作为依法从严治军的核心 。
军队的职能是打仗,打仗靠的是战斗力 。
只有严,才能保证有纪律、有秩序、有团结、有战斗力 。
一是严格要求,按照打仗标准来建设部队,做到高起点进入、高标准建设、高状态保持,尽快形成整体作战能力 。
二是严格教育,强化官兵的服从意识,确保政令军令畅通,增强抵御酒绿灯红腐朽思想文化侵蚀的能力 。
三是严格训练,坚持按纲施训、从严治训,培养官兵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