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离职:竞业协议


一 离职:竞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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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自己创业,从现在的公司离职,之前和领导打过招呼,领导先是让我考虑考虑 , 几天后领导看我态度非常坚决,表示理解 。
因为还在试用期,听说流程会比较快,所以我也没有去催人事 。
最近HR找我交流,同样的想法和HR说了,对方表示惋惜和理解,也问我对现在部门的意见 , 本着好聚好散的心里,我只说了一些好的方面,因为日后可能会江湖再见,也没有必要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
HR也问了我的去向 , 我明确说了自己创业,他的意见是对我这类的专家岗,需要启动竞业协议 , 听到这我有点着急:启动敬业协议会比较麻烦,尤其是对于我担任公司法人一职 , 况且我也没有去竞争对手公司,对公司的业务不会形成竞争关系,为什么要启动竞业协议呢?
HR表示,他们也是执行层面,政策都是集团人事制定的 , 他们也无能为力 。
我于是把我们公司的业务范围发给HR,让HR帮助确认 。
前两天HR反馈如果根据我们的业务范围,我们是会形成业务竞争关系的,建议我要慎重 。
我也和认识的律师朋友做了交流 , 对方表示,公司竞争协议明显是不合理的,过多约束了员工的以后的工作范围,而补偿却是不对等的 。
但是如果我一旦担任公司的法人 , 企业会很容易获取我从事竞业协议所限定的证据,对于他们来讲成本非常低,又是他们的日常工作 , 还会存在进行竞业协议诉讼的风险 。
最终朋友建议我慎重担任公司法人一职,或者把竞业协议的风险转嫁给公司,我知道朋友是好心,转移至新公司是不可能的,不担任法人倒是可以的 。
工作十几年 , 第一次被冻承担竞业协议,心里还是有点不爽 。
【一 离职:竞业协议】 后来自己也慢慢想开了,启动竞业协议也有好处 , 公司多少每个月要给我些经济补偿 , 这样我的基本生活又多了一些保障 , 权当公司支持我创业了 。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
可以 。
据查询百度百科 , 签订竞业合同之后,只要不是同行都可以,但如果属于同行那么久违反了竞业协议合同 。
竞业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 , 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 。
竞业禁止是指法律明确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任职单位的商业机会 , 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单位同类的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