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持证上岗与培训
第六条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执业前,应当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以及有关单位据此核发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或《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证书》 。
第七条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并完成有关法规规定的持续教育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险代理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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