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克隆人会违法( 二 )


2.克隆人行为违背了社会伦理
对于来自社会的对克隆人行为在伦理层面的指责,科学界不可能无动于衷 。受此影响的科学家就发表了类似观点,如世界医学协会主席恩里克?阿科尔西在2001年8月8日发表声明指出,把克隆技术用于人类自己“有悖于人类价值、伦理和道德原则” 。他代表世界医学协会坚决反对克隆人实验计划 。〔5〕从另外一个角度,威尔莫特对媒体说:“试想我的妻子与我和一个复制的‘我’三人生活在一起,那就会产生一个极不寻常的关系,对我们三个人中的每个人,尤其那个复制的‘我’都将十分尴尬 。因此,必须坚决反对克隆人 。”〔6〕
当然,科学家不是伦理学家、社会学家和法学家,他们不可能从伦理学、社会学和法学等层面对克隆人问题展开系统的、溯根求源式的学理分析 。但是 , 他们作为现实的社会成员,他们在“克隆人”问题上就必然有着与其他社会成员相似的感觉 。这样,科学界从社会伦理层面来反对克隆人研究就很正常了 。
3.克隆人行为违背了科学道德
(1)科学道德与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职责
道德属于一种社会意识,它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调整人们之间行为的规范和准则的总和 。恩格斯曾经指出:“每个阶段 , 甚至每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 。”〔7〕我们知道 , 古老的“希波克拉底誓言”(the Hippocratic Oath)作为医师团体的职业誓约书就要求从业者:应尽自己的知识与能力医治病人,不得有越分的医疗行为,并坚守品性与道德规范 。那么,在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过程中,同样要求人们遵守一定的道德原则 。
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功能越来越强大 , 对社会的渗透越来越广泛,也就越有可能引起更多的社会、伦理和法律等问题 。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比以前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 。“为科学而科学”、“科学不考虑效用或利益” 等说法已经不合时宜,科技工作者必须对“应该追求何种知识”、“所追求的知识应置于何种地位”以及“如何应用这些知识”等一系列问题做出理性的分析和判断 。这些问题早就引起科学界的重视了 。在1955年7月15日,包括玻恩、海森堡和居里夫人在内的52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迈瑙宣言》中 , 针对科学技术的社会价值反思说:“我们愉快地贡献我们的一切为科学服务 。我们相信科学是通向人类幸福之路 。但是,我们怀着惊恐的心情看到:也正是这个科学向人类提供了自杀的手段 。”〔8〕
科技工作者有创新的自由和权利 。但是,科学研究的自由永远不意味着为所欲为、肆意行事,科技工作者应对这种创新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科技工作者不能只关心自己的研究兴趣,更要关心科学技术的社会功能和社会影响 。这既是现代社会对科技工作者的一种强烈要求,也是科技工作者应该担负的一项历史使命 。其实,在1997年“多莉”羊出生之后,两大著名学术期刊Nature和Science除了报道与克隆技术研究有关的科学论文外,还连续发表大量出自科学家之手的评论文章,如“克?。喝私晌乱桓觥薄ⅰ安灰寺∪恕薄ⅰ胺缦沼氩蝗范ㄐ浴薄ⅰ啊嗬颉目贾ぁ币约啊笆裁词强寺 。坎⒎悄闼氲哪茄钡?。这充分表现出科学界对克隆技术发展所引起的社会风险问题的关注 。今天,关心人类前途的科学家应该关注与克隆有关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保证克隆知识和技术服务于社会,而不是伤害人类社会 。正如诺贝尔奖获得者、著名分子生物学家J D 沃森所说:“可以期待,许多生物学家 , 特别是那些从事无性繁殖研究的科学家 , 将会严肃地考虑它的含意,并展开科学讨论,用以教育世界人民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