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如何分级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如何分级的

文章插图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根据不同的伤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分成四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如何分级的】1、一般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人(不含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不含)以下 。
2、较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 , 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500万元(不含)以下 。
3、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10人以上5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以下 。
4、特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
扩展资料
2013年2月28日19时43分,河北省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怀来艾家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家沟矿业公司)井下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2508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副局长王德学,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和时任河北省委书记张庆黎、省长张庆伟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时任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彭建勋、河北省副省长张杰辉率有关人员连夜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并经省政府同意 , 3月1日 , 成立了以河北省政府副省长张杰辉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事故调查领导小组 。
并成立了由河北煤矿安监局副局长韩堂惠任组长,河北省煤管局局长程文科、张家口市政府副市长宋文玲为副组长 , 河北煤矿安监局、河北省监察厅、公安厅、总工会、安监局、国资委等有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 。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了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聘请4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协助事故调查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隐患
⑴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⑵瓦斯超限作业的;
⑶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⑷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⑸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⑹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⑺超层越界开采的;
⑻有冲击地压危险 , 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⑼自然发火严重 , 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⑽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⑾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⑿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 , 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 , 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