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企业破产,如何申报债权( 二 )


债权申报登记的事实和理由,需要把该债权的形成时间、经过、在这段时间以来的催款情况、债务人的反映、现在债权实际数额,然后债权人承诺愿意对该债权的实行真实性负责 。最后签署单位全名并盖公章,最后年月日 。然后再把历年来的有关该债权的明细账进行复印并盖公章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 。限定债权申报期间,对于破产程序及时、顺利进行是必要的 。那么债权在申报的时候需要什么程序呢债权人申报债权是破产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依照我国破产立法的有关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收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 。申报债权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说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债权的性质和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具备抵消权资格的债权人,在抵消权的范围内可免予债权申报 。债权申报的方式,我国《企业破产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申报债权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说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债权的性质和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具备抵消权资格的债权人,在抵消权的范围内可免予债权申报 。
【申请企业破产,如何申报债权】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 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