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经营范围( 二 )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 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
扩展资料
国家颁布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 。从事食品经营必须具备以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
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
第八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经营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经营许可申请,提高办事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