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石人才补助政策,黄石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六 )


四、租房补贴 。根据个人需求及工作地点,由市、县(市)区统筹提供周转性人才住房并对租金进行全额补贴;在我市工作居住满5年,为黄石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可奖励高层次人才产权房一套 。自行租房的,参照政府人才公寓租金、面积及年限给予租房补贴 。
五、购房补贴 。个人在黄新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补贴,其中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享受购房总金额30%、最高50万元的购房补贴;省级高层次人才享受购房总金额20%、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市级高层次人才享受购房总金额15%、最高15万元的购房补贴 。租金补贴与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
六、项目资金支持 。领衔创建院士工作站及国家级技术中心、国家级实验室等国家级研发平台,给予20万元个人奖励和30万元项目资助;领衔创建相应省级研发平台,给予最高10万元个人奖励和20万元项目资助 。
七、柔性人才奖励 。对合作项目符合产业发展需要、成果明显的高层次柔性人才,给予最高30%的项目报酬奖励 。
八、医疗保健服务 。在黄工作期间,享受定点三甲医院的医疗优诊优疗服务,包括特需门诊就医、全程专人引导、综合病房治疗、外籍人才翻译服务等;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及时记录动态健康信息,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等服务 。
九、配偶就业、子女入学服务 。随迁配偶需从市外调入的,根据其身份性质和专业,采取调动、考核聘用、定向招聘、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工作问题 。根据本人意愿及实际情况,未成年子女需就读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县(市)区教育部门安排入学(入园);需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由市教育部门协调入学 。对中途转学(园)或插班学习的,采取先入学、再办理手续的方式进行 。
十、实行“一对一”专员服务 。建立“一对一”全过程、专业化、高效率的人才服务专员制度,提供政策兑现落实、项目申报指导、有关证照办理、交流联谊活动等服务 。
大学生就业创业
“我选湖北·留在黄石”大学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黄办发[2021]14号)
实习实训补贴 。对在我市参加实习实训的大学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补贴,原则上补贴1个月,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二、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毕业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基地,符合条件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6个月 。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基地,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 。
三、社会保险补贴 。对毕业1年内、首次在黄石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际缴费额2/3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