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三 )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 , 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 , 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 , 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
第十六条 公司可设经理 , 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 , 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 财务负责人;
(七)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
(八) 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十七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 , 设监事一人 , 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 ,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 , 任期届满 , 可连选连任 。
第十八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 , 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 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 ,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任期三年 ,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 任期届满 , 可连选连任 。
第二十条 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二) 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 , 并向股东会报告;
(三)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 , 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 , 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 , 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五)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第七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
第二十二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 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 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 , 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 , 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 , 视为同意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