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滁州人才补助政策,滁州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三 )


(2)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领军人才来滁创业并为所创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奖励8万元;来滁创新,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每年在滁工作6个月以上的,奖励4万元 。
(3)引进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百人计划”等省级领军人才来滁创业并为所创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奖励5万元;来滁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每年在滁工作6个月以上的,奖励2万元 。
(4)引进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及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来滁创业并为所创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奖励3万元;来滁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职),奖励1万元 。
2.引进的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在滁创新创业期间,取得以下成果的,对引进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1)在滁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
(2)在滁申报入选安徽省“百人计划”、“特支计划”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 。
(3)在滁申报入选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项目的,奖励1万元 。
3.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全市产业发展有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奖励额度 。
4.驻外人才工作联络站帮助引进符合奖励范围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参照上述标准奖励 。
5.受市委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委托的相关机构牵头在滁举办年会、学术论坛(讲堂),根据举办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贴 。
6.坚持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 。
二、奖励程序
1.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在第一次引荐人才后填写引荐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备案表;人才落地后,填写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奖励资金申请表 。(有关表格附后)
2.滁州市所辖8个县(市、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以下简称县(市、区)、园区)或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3.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 。
4.县(市、区)、园区或相关主管部门对通过复审的引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公示 。
5.对公示无异议的,兑现奖励 。
三、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园区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在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申报审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