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加盟协议书怎么写?( 二 )


(5)被选定的商品 , 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 , 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 , 另外 , 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 , 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 , 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9)可以适时地得到餐饮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
(10)加盟店财务上完全独立 , 自负盈亏 , 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 , 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和商标 , 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 , 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 。其使用方法 , 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
(2)带有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 , 均从总部进货 。
(3)欲做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或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广告时 , 要使用由总部提供 , 或承认的资料 , 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
3、登记的商标 , 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 , 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 , 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 。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 , 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 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 。
2、加盟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 , 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
3、总部(支部)与加盟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 。
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 , 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 , 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 。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担 。
第七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 。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 , 若有违反 , 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 , 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