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铜陵人才补助政策,铜陵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二 )


申请条件:1.申请人与上款规定购房补贴实施范围内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申请购房补贴时仍在合同期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时间从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的当月底向前推算) 。2.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含共有产权)且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 。(曾有出售、赠与及分家析产等房屋交易行为或相关情况发生,均不列入首套住房范围)3.申请人必须为房屋所有权(含共有产权)人,以《房地产权证》为准 。
补贴标准:一是对于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市财政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80平方米,每平方米300元给予补贴;不足8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对于经社会化评审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市财政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每平方米300元给予补贴;不足9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二是铜陵县、市辖各区及开发区对在本辖区纳税企业中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按市财政补贴的50%给予配套补贴 。
按本实施意见条款与原实施办法内容的区别:
1.在原实施办法基础上,补贴范围有所改变:从中小微企业改变为非公企业 。
2.对补贴标准、面积有所提高:从全日制本科生按最高不超过80平米,具备中级职称、技师资格人员按最高不超过90平米,每平米补贴300元,改变为:均按照最高不超过90平米标准,给予本科生每平米400元、硕士研究生(经社会化评审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每平米500元、博士研究生每平米600元的购房补贴标准 。
3.根据简政放权原则,补贴实施主体从市人社局下放到各县区人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直接组织 。
四、关于第一条“鼓励高校毕业生来铜创业就业”第4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21〕202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根据经营项目和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人数,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
五、关于第二条“鼓励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第5款
其中涉及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津贴问题,按本意见,增加了市财政配套补助:国贴专家3.8万元(共7.6万元),省贴专家1.8万元(共3.6万元) 。
六、关于第二条“鼓励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第10款
现行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是省政府实施就业扶持民生工程之一,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对缓解就业压力,提升高校毕业生求职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根据《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铜人社秘〔2021〕116号)文件精神,我市对经认定的见习基地(单位)吸纳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且给予见习生不低于1400元/人/月生活补助的,财政按照每人每月9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单位)补贴(我市在省财政规定每人每月800元补贴的基础上增加100元的工作补贴) 。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