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管理制度|2020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2020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公司人事管理制度|2020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
3、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
4、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若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管理,若无相关规定参照本制度办理 。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聘用 。
第四条:生产部所属部门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招入生产一线工人时,应及时到公司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 。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表现优异或技能出众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百思特网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
5、其它必要的证件 。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
1、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
2、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
3、患有精神病或严重传染病未治愈者 。
4、体格检查不合格或已患职业病者 。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
5、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
第八条:员工若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不适应本公司需要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按《劳动合同法》之规定无经济补偿及其它补偿 。
第十条:员工录用后,应按法律规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本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人事部门应当告知员工熟知本制度规定 。
第三章 工作纪律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
4、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
5、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
6、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
7、员工在作业时应按章操作设备设施,时刻注意安全,防范安全事故 。
8、员工应团结协作,不得有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
9、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
10、员工以公司员工身份对外接待或处理业务时,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
11、各级主管、干部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
12、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服从管理人员的临时作息安排 。
第十三条:公司的工作时间以生产部安排的工作时间为准,原则上正常上班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生产车间因计件工资而员工主动工作的时间可以延长,但以不得损害身体健康和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为限 。
第十四条:员工迟到、早退、旷工情形的判定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三十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
2、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工半日论 。
3、员要地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的情况下,工作时间开始三十分钟后到班者为旷工半日,工作时间终了前三十分钟外下班者为旷工半日,一个工作日内五小时以上不到班者为旷工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