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衡水人才补助政策,衡水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为全面贯彻落实《衡水市鼓励引进人才若干规定》,更好地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
第一条 把握人才引进的重点 。
1、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较高层次人才,主要是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或海外留学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2021年衡水人才补助政策,衡水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2、本市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急需的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才 。根据本市的产业布局和重点发展行业,优先引进工业、农业、城市建设、经贸、信息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
3、具有全日制院校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轻优秀人才;
4、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专门人才 。
5、对一部分人才需由组织、人事等部门通过考察、“人才测评”等程序确定后方可引进 。
第二条 动员全社会力量,从知名院校、科研单位、知名企业集团、中直机关以及外国驻华商社、知名三资企业中,推荐100名左右市政府经济发展顾问人选(能为全市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产业化建设当参谋,提供指导、服务的人才、专家、领导) 。市政府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予以推荐 。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市直部门、各县(市区)都可推荐人选 。各界推荐的人选经评委会评审后报市政府领导审定 。由市政府向顾问成员颁发聘书 。市政府为被聘顾问每年提供1万元电话、差旅、咨询费 。做出贡献的按市政府有关奖励政策予以兑现奖励 。
第三条 在推荐市政府经济发展顾问的基础上,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在国家部委选聘,拟定县(市区)、市直部门挂职人选,经市委研究批准予以落实 。
第四条 对获得全日制院校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敞开接纳,优生优用 。凡愿来衡水就业并办理求职登记的本科毕业生,经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的,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尽快办理就业手续 。毕业后3个月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由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指定市直有关单位或县(市、区)限期接收安置 。全日制院校毕业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来衡工作的,不受编制、开支渠道限制,对口安排在各类企业或全额、差额事业单位,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办理工作关系 。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到企事业单位、到民营企业建功立业 。对自愿到乡镇工作的农、林、工等专业的全日制院校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工资由县级财政列支 。对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的人才服务机构实行免费人事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