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的起源》读后感怎么写?( 三 )


2. 物种向前发展的一大诱惑:融合 。
按作者的意思,融合这概念有点衣冠禽兽的感觉 。看上去高大上,简直就是完美,实际上却是一个个的大坑 。在这一块作者真是毫不吝惜笔墨不顾及环保事业发展黑了一大批米国老品牌,什么通讯领域的,汽车领域的甚至连瑞士军刀都被黑了一遍,关于这一点,我想乐视是绝不赶苟同的:咱们有钱,先干着怕啥 。看上去乐视也挺好,我也买了人家一台电视和几个会员了 。不过说回来,好像也只有电视相关的 。至于乐视的手机,自行车,汽车啥的,咱们还是当个吃瓜群众吧 。其实这类故事在中美两国之间差异化很大,尤其是互联网公司,米国人民一定深受里斯老先生的近距离教诲,所以特别喜欢一个品牌就在一个领域钻牛角尖,比如fb就只搞一个im,岔道搞了个手机立马自己拍死再也不提 。微软再牛也是中间不知道哪个ceo脑子被门夹了想去卖手机不好好做软件,不过即使这样,人家的手机也不叫微软,人家的游戏机也是个独立的品牌 。中国这边就比较喜欢一家独大,bat三位爸爸一天到晚布局这布局那,只想说,幸好微信不叫腾讯微信,而叫做微信,天猫不叫淘宝商城而改成了天猫 。
关于以融合为指导思想的品牌,作者有句重复了不下10次的话:融合有三个特征
1)它能抓到顾客和传媒的想象力,看上去很有市场 。
2)它最后只占很小的市场份额 。
3)它最主要的好处就是(看上去)方便 。
3. 战场所在地:消费者心智 。
这个一以贯之,从定位到起源都在讲这个,作者很好的符合了《乌合之众》里的理论:重复重复再重复!当然,作为用理论哺育了全球那么多营销从业人员的老教主,里斯和他女儿还是给出了一些可供实战用的干货的 。比如你创业你就去占领一个新品类,并且一定要取两个名字,一个品牌名,一个品类名,不要把品牌名取得跟品类名一样,很多品牌代表了一个品类的故事是结果而不是原因 。比如作为已经不是品类老大了,那你赶紧认怂,当个老二再说,当老二你也别和老大硬碰硬,你就从老大的对立面走起 。就像营销理论这个领域老大是里斯,其他专家要想出头就得换个角度,比如我们就不细分,我们就是针对所有人,满足所有人的所有需求才够本之类的 。再比如你要是已经是一个快成鸡肋的品牌,那作者建议你赶紧拿起剪刀给自己的品牌好好修剪一下,或许还有希望,比如某些法国米国护肤品牌就不要老想着20到80的女人生意都做,补水到抗老的功能都做,彩妆和洗发水都做 。你当女人的钱那么好骗么 。
最后还是要说一句,在品牌建设这个工种里面,amazing的事情都是执行团队做出来的,至于这些amazing除了刷个公司朋友圈之外还有没有价值,老板们,好自为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