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职工劳动合同怎么写?( 三 )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 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 , 不能从事原工作时 , 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 , 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 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 , 或者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 , 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
第二十三条 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 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 , 在解除本合同后 , 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 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 , 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 或者在疑似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 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内;
4、乙方若为女职工 ,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 , 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 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 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 , 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乙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 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 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 , 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
第二十七条 本劳动合同期满 , 劳动合同终止 。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 , 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 , 乙方不同意续订 , 导致本合同终止的 , 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 , 劳动合同终止 。甲方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