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的简单合同如何写?( 七 )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因提前完工而采取措施的费用 。
4.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工期顺延 。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等国家制定的施工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的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本合同生效,甲方分三次支付总额为36000.00元的合同价款 。
6.2、第一次:合同签订后的2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2%即15000.00元的工程材料款 。
第二次:乙方进入现场开工后的2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2%即15000.00元的工程进度款 。
第三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6%即6000.00元的工程结算余款 。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7.2、由于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并承担延误工期的损失 。
7.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设备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
7.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
7.5、未经甲方书面文件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
7.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
7.7、因一方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 。但如果因一方违约而延期并在延期阶段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造成另一方损失的,不得以不可抗力事件为由主张其免除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