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的合同怎么写?( 七 )


1.2 甲方转租给乙方的房屋的具体楼层区域、边界详见附件一:《房屋分布图》
二、租赁用途
2.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的用途为餐饮、娱乐 , 乙方承诺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
2.2乙方保证 , 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 , 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 , 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甲乙双方约定 , 房屋租期自年日起至月止 , 共计10年1月20天 。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的租期 。
3.2 免租期(装修期):50天 , 自日起至月日止 。
3.3 计租期:自年月年月整 。
3.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交房时 , 则租赁期、装修期日顺延 。
3.3转租期满 , 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 , 乙方应于转租期届满前10日内将房屋交付甲方 。在《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 乙方继续承租房屋的 , 应于
转租期届满三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 , 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
四、租金、支付方式
4.1 甲方转租给乙方的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 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55元/平方米(以上面积为暂定面积 , 实际以房产管理部门测量数据为准) 。每月租金共计人民币12个月)调整一次 , 调整幅度为:以上年度租金为基础上调5% 。
4.2租金每年支付一次 。本合同签订后 , 甲方给乙方交房前15日内 ,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共计人民币2640000.00元 。房屋交付满一年(12个月)届满60日前 , 支付第二年租金 , 以此类推 。
4.3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 。
4.4 本合同正常履行 , 剩余租期不满一年的 , 租金按月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
5.5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不含房屋租赁税 , 不含主管政府部门和各级政府行政机构规定的应由乙方缴纳的工商、税务、治安、环卫等费用 , 也不包含乙方应另行支付的如公共卫生费、治安服务费等费用 。
五、其它费用和履约保证金
5.1在房屋转租期间 , 乙方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通讯费、网络使用费用、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 并按照规定的标准按期向相关收费部门(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乙方未按规定缴纳费用导致甲方损失的 , 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
5.2乙方使用房屋产生的生活垃圾自行处理 , 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