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合同怎么写?(17)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
试用期: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专职律师岗位,从事诉讼、非诉讼等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方注册地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点工作的,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1、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地
2、仲裁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所在地;
3、甲方委托人办公场所所在地或甲方委托人指定的为办理律师业务的其他地点;
4、甲方临时性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其他地点 。
第六条 乙方服从甲方安排,积极工作,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定的提成协议书并遵守甲方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的社会声誉、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下列第 (二) 种工作时间制度:
(一)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每周休息日为
(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
(三)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
第八条 甲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律师事务所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时间,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保证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权利 。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结合本律师事务所的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律师事务所的工资分配制度 。
第十一条 甲方按下列第 三 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
(一)计时工资 。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业务能力、完成的工作质量等确定 。
(二)记件工资 。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记件单价为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第十二条 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
第十四条 乙方正常提供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