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写法怎么样?( 四 )


七、终止条款
1、甲方应按时发放乙方利润分成,不得拖欠 。
2、乙方不得推销纹绣后期修护产品 。
3、乙方不得私留顾客联系方式、对比照片,不得私自联系顾客进行技术操作 。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合同到期后,双方权责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改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书写法怎么样?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农科院科与湖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湖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按照“自愿合作、平等协商、优势互补、互利互赢”的原则,经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管理局与湖南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作协议 。
第一条 加快科技成果推广 。积极组织中国农科院的科研成果和高新技术以各种形式在湖南转化,鼓励相关院所和专家以参股、无形资产投入等多种形式参与湖南省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 。根据湖南省农业产业化建设科技创新和关键技术的需求,湖南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给予积极配合,中国农科院科技管理局筛选并推荐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科技成果 。
第二条 开展科企共建合作 。积极开展高层次、高水平的科企合作交流,引导和鼓励湖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中国农科院相关院所共建公共技术平台、公共实验室或中试基地,并与企业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开发中心,不断提高科企合作的能力和成效 。
第三条 加强科技培训合作 。建立高层次人才委培制度,根据企业发展要求,开展高、中级科技和管理人才的培训 。在湖南设立中国农科院专家和研究生的实验和实习基地 。积极推进中国农科院有关专家到湖南开展讲学、举办学术报告和科技论坛等活动,有计划地聘请中国农科院的专家担任龙头企业科技顾问 。
第四条加强科技信息交流 。建立信息交流协作机制,湖南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定期收集龙头企业发展所需的科技项目,中国农科院科技推广局定期发布和优先提供本院相关的科技成果 。以中国农科院信息网和湖南省农业产业化信息网为基础,通过相互链接,不断完善,实现资源共享 。
第五条 建立合作协调机制 。设立联系会议制度,每年举行一次工作会议,研究决定重大科技合作事宜 。每年安排几次中国农科院相关院所和龙头企业负责人的互访 。对湖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中国农科院签署的合作项目,中国农科院科技管理局和湖南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搞好协调督促,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