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合同如何写?( 三 )


一、转包标的及状况:
甲方转包给乙方的山林为 。
二、转包期限:
转包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止 。
三、接包金数额及交付方式:
乙方接包甲方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山林,每年每亩山林支付接包金计元 。接包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期接包金由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甲方,从第二个五年起,每五年的第一年前由乙方将第二个五年的接包金交付甲方 。
四、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其与村民委员会于关法律规定履行了各项审批手续并办理了相关产权证书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将合同约定的山林交付乙方 。如需履行相关变更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 。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接包山林中的所有林木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对该山林的林木享有所有权,乙方除支付接包金外,无需为山林林木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乙方在转包期内需办理各项权证的,甲方应积极协助办理 。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因该山林所获得的各项国家或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门的补助均归乙方所有,甲方对此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相关补助款由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领取或由村民委员会直接支付给乙方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争取各项优惠政策 。
4、转包期内,山林如遇国家征迁或征用以及国家法律、政策变更,或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合同终止时山林林木、乙方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均归乙方所有,由此所获得的各项林木、房屋及设施赔偿及补偿款均归乙方所有 。
5、转包期内,村民委员会提供给甲方以及甲方自建的位于山林中的房屋及甲方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山林承包合同书》约定的甲方有权使用的水塘及各项设施均无偿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供应,各项费用由乙方缴纳 。
6、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同政府、村、组和群众的关系和矛盾,积极维护乙方利益 。
7、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转包期内,乙方有权在承包山林中进行林木栽培,为经营目的自建房屋和其他设施 。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应依法经营,保护山林中的生态环境,负责山林的苗木花卉的种植 。在对山林进行规划、设计、建设时,应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 。
2、乙方应合法经营,依法使用山林和从事种植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行转包山林 。
3、乙方接包的山林需要用工时,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符合乙方用工条件的会所在地居民 。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接包金,并自觉接受村民委员会对森林防火、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监督 。自觉协调好与周边群众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