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读书笔记怎么写?( 二 )


第一阶段是自我意识模糊;
第二阶段是独立思考能力下降;
第三个阶段是判断力与逻辑在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趋同一致;
第四个阶段是残存的智力品质被彻底反噬 。
在这样的情况下,原本一个头脑非常严谨的个人不复存在,他成为了群体中的一份子,成为了一个不具备逻辑能力与判断力的智力泯灭者 。”
虽然勒庞只举了些简单的例子来阐述他的观点,但不得不说,能够论证他观点的例子跨越了时间和空间,在生活中大量存在着 。其中与我们息息相关的大学生的学习状况,从高中的起早摸黑的苦读到大学生活的悠哉游哉,那么多的大学生就这么堕落着,偶尔冒出的发愤图强的激情在看到周围的同学懒散的样子也持续不了几天 。
我们学习和理解群体特征,进而来探明群体动向,希望自己在群体中能保有一定的理性 。但群体中的个体要想超越群体是非常艰难的 。毕竟个体既然身为群体的一员,就意味着个体有着与群体有相同的想法,要想超越,第一件事就是改变原有的观点,然而人性中能够轻易
的否认他人却很难来否定自己,其二就算能改变自己的想法,却很难得到群体中的人的认同以及支持,自己与其他人的不同很容易遭受到排斥,很可能在经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之后,往往会放弃自己的想法,沉沦在群体这个波流中 。
比如说,股市中的投资家,与其他所有在股市中投资的人有着相同的意识就是想要赚钱 。也正因为如此,他跟其他股民一样都是在一个群体中的人,智能水平是低下的 。他要想超越大家,就得从不同的方面出发要与大众思想不同,就像涨得好的时候卖出,跌得惨时买进,横盘时还要忍受 。自己不仅需要有独特见解而且还要坚守自己的信念不被其他人的的事影响,就算时常要遭受低谷也不会对自己产生质疑 。当然这是十分困难的 。
如此,群体中的优秀个体是极为稀少的他们是在孤独中前行的 。
另外,我在文中看到了这样一段话令我印象十分的深刻:
“个人需要为他的行为承担责任——法律上的和道德上的 。但是群体则不然,群体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群体就是法律,群体的就是道德,群体的行为是天然合法的 。
这是因为单独的一个人是有其名姓的,而群体的本身就是他的名字 。群体是无名氏!无名氏不需要为他所做的任何事情承担责任 。因为无名,所以无由指控!于是群体得到的,是最为原始的本能表达与宣泄 。”——9页
当时我就回想起我曾亲眼见证的一件事:一辆装满各种水果的卡车在转弯处予另一辆车相撞,当即就撒了一地的水果,开始的时候只有少部分的行人捡拾地上的水果,然后人数越来越多,最后竟不顾司机的阻挡疯狂地哄抢!事情为何演变成这样的呢?除了原因之一是由于人们的贪欲,再者就是秉持着众人都在捡,我跟着做也没多大关系的想法 。所谓“法不责众”的经验使他们意识到,他们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肯定自己不会受到惩罚——而且人数越多,这一点就越是肯定——以及因为人多势众而一时产生的力量感 。所以他们不但没有负罪意识,反而沾沾自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