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食品厂最新的管理制度_食品厂规章制度范本( 四 )


(四)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
(五)明细账应随时登记,总账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 。
(六)每一笔账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第三者能看清楚 。每笔账记完后,在记帐凭证上划“∨”号 。
(七)记账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 。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 。
(八)记账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账前发现记账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账凭证 。记帐凭证或账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小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 。
2.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账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一并登记入账 。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账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 。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账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
3.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账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一并登记入账 。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账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 。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账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
(九)红字冲账除了用于更正的错误外,还可以用于下列事项:
1.经济业务完成后,发生退回或退出;
2.经济业务计算错误而发生多付或多收;
3.账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需要保持一个方向;
4.其它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 。
(十)各帐户在一张账页记满后接记次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账户,应将加计的借贷发生总额和结出的余额记在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承前页”
(十一)月、季、年度末,记完账后应办理结账,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账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字下端划双红线 。总结的数字本身均不得用红字书写 。发生笔数不多的账户,也可不结总 。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账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端划单红线,在年度余额下端划双红线 。
(十二)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账和明细帐记载齐全,试算平衡,每个科目的明细帐各账户的数额相加总和同该科目的总账数额核对相符 。不准先出报表,后补记账簿 。
(十三)年度更换新账时,需要结转新年度的余额,可直接过到新账各该账户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必要时,详细注明余额组成内容,在旧账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 。结转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结转余额的账户,划一条余线注销或盖戳注销 。
第六条
结账、对账:
(一)结账是结算各种账簿记录,它是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内容如下:
1.在结账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帐簿 。
2.本期内所有的转账业务,应编成记账凭证记入有关帐簿,以调整帐簿记录 。如待摊、预提费用应按规定标准予以摊销提取 。
3.在全部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应结算所有的账簿,具体方法参见“记账规则”的第11点 。
(二)对账是为了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具体内容如下:
1.账证核对:是指各种账簿(总账、明细分类帐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种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账过程中进行 。月终如果发现账账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账证相符 。
2.账账核对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账各账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账账面余额相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二级账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相核对,会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类账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保管账相核对等 。
3.账实核对分两类:第一类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账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第二类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账款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账目核对等,要求每季核对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