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营业税怎么算的

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营业税是以全部收入额为基数计算的,应纳营业税=10000*5%=500 。接下来,的小编为您介绍个人营业税怎么算的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个人营业税怎么算的营业税的计算方交纳的营业税=营业收入额×适用税率 。营业税(Businesstax),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2021年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标志着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
二、个人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对于经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个人,营业税规定了起征点 。营业额达到或超过
起征点即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额低于起站点则免予征收营业税 。
(1)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 〇〇〇—5 000元 。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1 (日)营业额100元 。
(2) 纳税人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应按营业额全额计算应纳税额 。
(3)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
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4) 从2005年1月1日(税款所属时期)起,广州市个人提供劳务的营业税 起征点(租赁业除外)将从现在的月营业额2 000元提高到月营业额5 000元,“服务业一租赁业”税目的起征点不作调整,仍然是目前的月营业额1 000元;按次 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
未达到营业额起征点的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营业额达到起征点时,按照劳务收入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对于实行核 定营业额征收营业税的个体工商业户,核定的营业额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仍须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
(5)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出台了《关于提高我省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下称《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广东省15个市营业税起征点调高,范围覆盖广东 省15个地市,即惠州、江门、韶关、汕头、湛江、茂名、肇庆、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 。
调整内容包括:一是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中:“服务业一租赁业”税目的起征点仍为月营业额1 000元;其他税目的 起征点全省统一调整为月营业额5 000元 。二是按次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仍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
三、营业税征税范围营业税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 。
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或视同有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 。文到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规定范围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是指有偿或视同有偿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和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或视同有偿转让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 。营业税是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征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征税 。如果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既提供应征营业税的劳务,又从事应征增值税的货物销售行为,为兼营行为 。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凡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