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协议与技术协议书( 二 )


2、乙方作为公司技术副总经理 , 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 , 产品的定型及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类技术性问题 , 协助销售人员的培训和提供相关产品的销售渠道;在做出合格样品后乙方应利用自己的经验积极推广 , 以帮助项目公司打开产品市场;乙方有权每月预支费用 元 , 但该薪酬将从乙方年终利润分红中予以扣除 。
3、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项目公司制度 , 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 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
4、甲方每季度向乙方公布一次公司财务账目 。应乙方要求 , 甲方可随时提供项目公司财务账目查看 。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 , 乙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 。协商不成的 , 双方均有权提前30天解除本维修技术协议书 , 但在手订单需履行完毕 。
5、项目公司租用关联公司场地的 , 或者向其采购零部件、加工服务等 , 按照市场公允价值与项目公司结算 。乙方对项目公司作价有异议的 , 双方将协商价格;协商不成的 , 双方均有权提前30天解除本维修技术协议书 , 但在手订单需履行完毕 。
6、乙方同意 , 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项目公司 。所谓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乙方在受聘项目公司期间 , 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 , 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等 。
四、保密与竞业禁止
1、双方均应对技术及项目公司的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其中乙方同意履行下述保密义务:
(a) 将在工作中获取的任何信息视为保密信息 , 不得将其中任何信息用于与乙方接受项目公司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 , 不得向项目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 , 除非该等信息的披露在法律要求、有关政府部门要求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
(b) 所有由乙方制作并持有 , 或通过其他途径持有的有关项目公司业务的 , 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它材料 , 均为项目公司的保密材料 , 项目公司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或交付项目公司 , 乙方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离职时 , 同意立即将所有上述文件或资料交付项目公司 , 并办妥有关手续 。
2、乙方不得在双方合作期间利用其掌握的技术在其它与项目公司、关联企业从事竞争性业务的企业从事兼职工作或提供技术服务 , 或协助第三方与项目公司、关联企业所从事的公司业务进行竞争 , 也不唆使亲友及项目公司、关联企业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