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生源地助学贷款|湖南交通工程学院专升本学费( 二 )


(三)审核材料
首次申请贷款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持上述申请材料向所在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材料进行审查 。
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前往县资助中心,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借款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即可 。
(四)签订合同
材料审查通过后,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签署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县资助中心为学生打印加盖电子公章的《受理证明》和《借款合同》,学生持《受理证明》赴高校资助中心报百思特网到 。《借款合同》待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 。
(五)回执录入
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应根据受理证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欠缴金额 。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 。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在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规划的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 。学生可以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生源地贷款受理进度 。
五、特别提醒
(一)借款学生应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切实履行借款学生各项义务 。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已办理相关贷款手续的,按原政策执行 。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学生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学生个人信息以及借款学生贷款违约信息 。
(四)借款学生个人信息和借款学生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
(五)借款学生应在还款后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结果,防止出现问题 。
(六)如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联系电话、就业信息、住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请务必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新 。
(七)如借款学生的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或学籍信息发生异动(升学、休学、退学等),请务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前往办理贷款的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 。
详情可查询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www.csls.百思特网cdb.com.cn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
具体办理流程与要求咨询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湖南生源地助学贷款|湖南交通工程学院专升本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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