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运输合同( 二 )


4、乙方如因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受到甲方上级单位等部门的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输款中扣除,如运输款不足时乙方应如数赔偿 。
5、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 。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不得做为运输费计算依据外,还须得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十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 。
九、其他事项
1、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双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无果则由当地仲裁机关仲裁 。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3、如遇有自然灾害,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停工等不能实施合同条例,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
十、本协议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本协议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项目工程完工,帐清后自动终止,双方需严格遵守执行 。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施工代表: 施工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沥青运输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条例,甲乙双方为了顺利完成工程施工中沥青混合料的运输任务,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笨运输协议:
一、 工程名称:沥青混凝土运输工程
二、 承包、内容:沥青混合料的运输
三、 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车辆运输数量为准
四、 工程期:依据实际施工时间定
五、 运输单价:
乙方应提供运输车辆不少于16台,混合料的运输按过磅吨位计算,按0.6元/吨*公里结算(不足八公里的按八公里计算) 。
六、 付款方式:
每月五号对上月的运输单据进行对账,如双方确认无误,甲方十号之前付乙方的全部确认款项 。
七、 甲方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切与运输有关的事、物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提供任何的帮助 。
八、 乙方责任:
1、应为车辆及司机手续证件不齐全或违反交通管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后果乙方自负 。
2、乙方保证进场到甲方工地的车辆车况良好,必须保证每月28天能正常运输,乙方车辆进场后必须全权服从甲方的调动和一切车辆运输安排 。
3、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在施工现场惹事生非及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
4、乙方保证完成任务,车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如果车辆不服从安排、调配,甲方将采取经济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