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财管理工作总结( 三 )


投资管理协议书
编 号:
甲方:上海广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传真: 021-26816178
电话: 021-26816188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上海证券大厦16楼邮编:乙方:电话:联系地址:邮编: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证券 , 期货
投资咨询管理暂行方法》等相关法律 , 法规 , 本着平等 , 自愿 , 诚实守信之原则 , 
签定本协议书 , 双方约定如下:
一.投资管理
1.1乙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将乙方自有的股票帐号及其关联的资金帐号(具体见本协
议第二条的规定)委托且仅委托甲方进行投资管理 , 由甲方在乙方的股票帐户内进行
投资的具体操作 , 或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操作指令 , 乙方自行操作 。
1.2本协议有效期内 , 甲方将利用自己研发的内部操作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 , 对乙方股
票帐号内的股票和资金(以下共称“资产”)进行投资管理 。
二.服务的范围 , 方式及期限
2.1甲方尽一切努力 , 在每个交易日 , 高效 , 经济的向乙方提供国内发行的各种有价证
券的研究分析操作指导建议 。
2.2乙方提供操作资金为人民币元 , (大写) , 乙方应完全按
照甲方所提供操作指令操作 。
1)每个交易日甲方通过电话或短信息或传真等方式向乙方传递每日操作指令 , 或乙方向
甲方提供股票帐号 , 全权委托甲方代理操作 。
2)乙方务必在收盘之前将当日甲方的操作指令的完成情况告知甲方备案 , 以便后期核对 。
3)如乙方将本人帐号交于甲方操作 , 则甲方可以不用直接通知乙方操作情况 。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3.1就本协议约定之服务 ,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理财服务费 , 三个月以
内达到60%的收益 , 本合同自动终止 。
3.2该服务管理费由乙方在签字后 , 以银行汇款方式向甲方支付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履行理财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法规 , 不得利用理财服务与
他人合谋进行内幕交易 , 不得以虚假信息 , 市场盲传或内幕信息为依据向投资人提供投资分析 , 预测或建议 。
4.2甲方仅提供专业证券投资咨询或操作指令 , 对所提供咨询的公允性 , 客观性负责 , 
在服务期满后 , 如有理性投资失误出现亏损 , 甲方应承担亏损的100%由甲方为乙方赚回所有的损失 , 另外再帮乙方赚10%不算在三个月60%之内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