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 切实保证食品安全 , 本店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
一、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照 , 严格按照证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
二、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重点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 所经营的食品来源一律做到有合法资质证明、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对批发销售的食品有完整的台账记录 , 做到流向清楚、溯源可查 。
三、经营中发现问题产品 , 做到不藏匿、不销售 , 及时清查上缴 , 并主动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 。
四、坚持依法、诚信经营 , 不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的食品 , 对保质期处于临界期的食品 , 按规定下架退市处理 。
五、接到食品安全预警 , 对问题食品迅速组织下架退市 , 按监管部门要求主动配合处理 。
六、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组织参加培训 , 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常识 , 强化守法诚信经营意识 , 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
七、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 防止次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承诺 , 如有违反 , 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请广大消费者予以监督 。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搞好食品安全工作 ,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 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我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的基础上 , 郑重承诺:
1、坚决不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各类食品 。
2、坚决不销售包装袋破损、生产日期等标识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预包装食品 。
3、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 。
4、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 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
5、认真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
6、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 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 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 , 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 , 配合工商所调查 , 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