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社会实践报告( 二 )


2011年8月13日-----8月20日我在安岳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参加了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活动 。
卫生监督主要针对经营过程、各种证件和条件设施三个方面 , 执法依据为《食品卫生法》和刚刚实施的《行政许可法》 。这次卫生监督的重点是根据经营许可证检查是否有超范围经营的情况 , 通过各类供货商的证件检查供货渠道是否可靠 , 豆腐和熟食制品的加工及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
进入超市 , 两名卫生监督员首先亮明身份 , 说明来意 。之后 , 在超市负责人的陪同下首先对超市的包装食品进行检查 。对这类食品的基本要求是包装上必须印有生产日期 , 如果是罐头则必须有罐头签 。若生产日期能被轻易抹掉 , 也就是油印上的 , 则很有可能就是小贩制作 , 而非正规厂家 。
由于超市发是大型连锁超市 , 进货渠道比较正规 , 质量较为可信 , 而且包装食品的进货单位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改变 , 因此对这类食品不必经常检查 。重头戏放在对豆腐、蛋糕、熟食的监督上 。
直接入口的食品不能敞开存放 , 必须加盖或包好或在密封空间内 , 并且要有专门的设备制作加工 。对于熟食糕点要求“五专”: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 。操作人员还要佩戴消毒口罩、帽子和手套 。熟食必须在23—25度恒温存放 , 并且要透明遮蔽 , 营业员和顾客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 。做糕点则不仅要求工作室密闭 , 还在面积上有相应规定 。
目前一些单位或个人为牟取暴利 , 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制作加工豆腐;还有个别企业在只被允许制作蛋糕的情况下同时制作裱花蛋糕 , 这些都属于超范围经营 。只有条件设施符合要求的单位 , 才会在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一项中专门标注允许制作豆腐和裱花蛋糕 。
熟食类制品经常出现的问题除以上提及的敞开销售和超范围经营外 , 就是“生熟不分”了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应当贴有标志 , 生食品、熟食品应分开存放 。在卖熟食的地方 , 冰箱里不能有生肉 。
对于经营直接入口的食品的企业(如饭店、超市等) , 卫生监督员逐渐找到了一条发现问题的捷径:检查卫生间 。一般在卫生间比较干净的地方 , 其它卫生状况也能过关;而卫生间都不“卫生”的地方经常会发现其它方面的卫生问题 。在实地检查结束之后 , 卫生监督员核实超市经营许可证副本 , 并抽查超市存档的供货厂商经营许可证和质量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一些食品应提供分类的检测报告 , 如凉粉类的粉鱼儿 , 粉皮儿等分别有各自的检测报告 。在我们检查的存档文件中 , 一些较大的供货企业不仅向超市提供本厂的证件 , 还同时提交了二级供货单位的证件 , 这更保证了其产品的可靠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