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社会实践报告( 三 )


超市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 , 正本悬挂在大厅显眼的位置 , 副本可供各类检查复印用 。新发的经营许可证已经取消副本 。并且在政策逐步转向“轻许可 , 重监督”的情况下 , 经营许可证由最开始的一年有效到现在的两年有效之后 , 又要延长为五年有效 。
各种证件检查完毕 , 监督员填写“情况汇报书” , 即现场监督笔录 。其中写明检查时间、地点、监督员和被检查单位的基本状况以及经营许可证上的全部信息(企业名、法人、地址、经营范围、有效期) 。一旦查出问题 , 则要在汇报书上用清楚易懂的描述性语言解释 , 再联系法条加以阐述 。如“生熟不分”的问题不能仅用这四字带过 , 还应说明是在标注“生”的盆里放熟肉 , 还是在标注“熟”的盆里放生肉;操作间中如有苍蝇也要注明大概数量 。填写完毕之后 , 注明“以下空白” 。
由于这家超市没有法人 , 因此由负责人核实无误后 , 注明“以上内容属实” , 之后双方签字 。负责人无理由拒签的 , 监督员可在笔录上注明拒签事由 。两名监督员签字后 , 文书即可生效 。这就是要求两人上岗的原因 。当然如果有在场的第三人签字更好 。为了免去日后的许多麻烦 , 监督员执法时也配相机 。
在发现问题时 , 还可按情节轻重填写“卫生监督意见书”或“责令改正书” , 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 , 提出书面改进意见 , 到期复查改进情况 。这两个文书都由北京市卫生局统一编号 , 统一印发 , 各下属卫生局按期领取 。使用时一式两份 , 一份卫生局留存 , 一份交与当事人 。这样发生任何情况都可以按编号查出是哪个区卫生局的哪个监督员出具的 , 作到有证可查 。
对于监督出现的问题 , 情节一般的做出提醒 , 严重的或者类似情节再犯的提出警告 , 屡教不改的只能取缔 。对罚款不服的可在三日内要求听证 。对于不合规定的设备 , 没收之后没有暂存 , 只有取缔 。
卫生局除对食品卫生单位的不定期不通知的监督检查之外 , 还有一些“线人”协助工作 。他们发现的问题经便衣确认后 , 卫生局执法大队出动 , 抄封窝点 。这样可以适当提高卫生监督的工作效率 。
这次短暂的社会实践活动使我对卫生监督工作有了初步的了解 , 让我开始关注并且思考这个看似简单 , 实际上充满了学问和技巧的行业 。近年来 , 尤其在“非典”之后 , 这个行业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因为它与国民健康息息相关 , 它的基础性和特殊性决定了再多的重视于它来说都不过分 。然而重视也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 卫生监督作为一个系统 , 如何高效、正确地运转还有许多值得商榷之处 。首先 , 有效地动员和利用社会监督是推动卫生监督事业的新动力 。公安部门在通缉部分要犯时 , 已经开始动用社会的力量 , 收效良好 。同样的方法在卫生监督部门也一样适用 。因为这两个部门有最大的共同点:如果放任 , 将会危害人民自己的利益 。因此 , 人民愿意协助工作 , 尤其是在一定的物质刺激下 。但是意愿归意愿 , 还要举报有门才能成行 , 比如公安部门擒拿要犯时公布的举报电话 , 还有24小时开通的110报警服务台 。卫生监督部门何不加以借鉴 , 开通一个全国统一的固定卫生监督举报热线?加大卫生监督的宣传力度 , 提高社会认同和参与 , 充分有效利用社会资源 , 卫生监督之路才能越走越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