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蔬菜购买合同( 二 )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卖方(章):买方(章):
年月日年月日

重庆市蔬菜购买合同


蔬菜购买合同
甲方(购方):乙方(供方):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职务: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
第一条 蔬菜交售品种、数量、质量及办法
1.乙方全年向甲方交售各种蔬菜千克,其中,第一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第二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第三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第四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 。分月分旬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日期详见附表 。
2.蔬菜品种的等级价格,按规定执行 。乙方应分等级交售,甲方抽样验级 。
3.价格:日常收购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
4.蔬菜交售时间由甲方对外联络人员与乙方负责人协商,提前一天安排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开出蔬菜预购通知单,乙方凭通知单办理交售 。其交售与预约量允许上下浮动20% 。
第二条 本合同内的品种、数量要求
在正常情况下,按分月所订品种、数量交售、收购,所订品种完成90%以上者,均按
执行了合同对待 。
第三条 在乙方按季(月)完成蔬菜交售任务的情况下,乙方每交售千克蔬菜,甲方提供千克化肥给予乙方 。
第四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售的蔬菜必须及时验收,及时支付菜款,最迟不超过小时(天) 。
2.甲方评定蔬菜等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
3.甲方对乙方交售的不合规格的蔬菜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认真说明理由 。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完成交售任务前,不得私自出售蔬菜 。
2.乙方必须按照蔬菜用药规定施用农药,严禁在蔬菜地使用剧毒农药 。对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严禁出土上市 。
3.乙方交售给甲方的蔬菜,要求一级菜达到%,二级菜达到%,三级菜不多于%,不得交售等外菜 。
4.乙方必须保证按合同规定的面积和品种种植蔬菜,未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前不得种植其他农作物 。
5.乙方的蔬菜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
6.乙方完成向甲方交售蔬菜的任务后,有权自行销售 。
第七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在正常或预约的临时收购时间内,甲方无故不收购,造成蔬菜变质和运输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蔬菜总金额%的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