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三 )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 。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
第八条 其他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 。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
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
8.7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
8.8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发包人____份,设计人____份 。
8.9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
8.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8.12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