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转让委托协议书( 二 )


1.接受并执行甲方的有效委托;
2.应甲方要求提供其账户股份变动情况的清单;
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七条 乙方提供柜台委托、电话委托、互联网委托等委托方式 。甲方可选择委托方式,委托乙方代理报价 。
第八条 乙方在代理报价转让业务中可以接受甲方的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 。乙方认为甲方的报价委托有虚假报价或操纵报价可能的,有权拒绝接受 。
第九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前,应充分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和投资需求,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性资料 。乙方如认为甲方不宜参与报价转让业务的,应尽劝阻义务;甲方不接受劝阻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
第十条 甲方卖出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托管在乙方的股份余额 。甲方在发出买入股份的成交确认委托时,应保证其结算银行的指定结算账户中有足额的资金 。
第十一条 甲方通过自助委托系统下达的委托指令,以乙方电脑数据为准;柜台委托以甲方签字确认的委托凭证为准;甲方以电话语音、传真、信函下达的委托指令,如乙方无法确认,将不作为对乙方的有效指令;甲方对其委托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
第十二条 甲方需查询报价结果或打印回单的,应在委托后_____个报价日内办理;如有疑问,须在查询报价结果或打印回单当日向乙方书面质询 。
第四章 信息服务
第十三条 乙方应在其营业场所披露当日的报价、成交确认等信息 。
第十四条 乙方应将最新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制度及相关信息在营业场所及时揭示 。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五条 甲方重要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更正,甲方拒不更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其与甲方签订的报价转让委托协议:
1.甲方提供虚假资料、证件;
2.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
第十七条 乙方若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报价转让委托协议自行终止 。
第十八条 乙方解除其与甲方签订的报价转让委托协议,需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
第十九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报价转让委托协议的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此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报价委托指令 。
第六章 甲方代理人
第二十条 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作为办理报价转让委托及相关事项的代理人 。甲方代理人办理委托事项时,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并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授权委托书应交乙方备案 。
第二十一条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