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转让委托协议书( 六 )


第二十五条报价转让业务不实行担保交收,甲方达成的转让意向因对方不申报成交确认委托或申报不匹配的成交确认委托,无法在报价系统中得到确认成交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
第二十六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第二十七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第二十八条当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 。佣金标准如发生变动,甲方同意乙方按新的规定执行 。乙方依法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可按双方约定标准向甲方收取合理服务费用 。
第三十条本协议书与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有抵触的,协议书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 。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
第三十一条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或增补本协议,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 。若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
第三十二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3.其他合法方式 。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报价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及甲方填写的开户文件均视为本协议附件,同时生效 。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