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 三 )


(三)交班后 , 由护士长带领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 , 对危重患者、手术后患者、待产妇、分娩后、小儿患者以及有特殊情况的患者进行床头交接班 。
(四)对规定交接班的毒、麻、剧、限药品及医疗器械、被服等当面交接清楚并签字 。
(五)除每天集体交接班外 , 各班均需按时交接 。接班者应提前10-15分钟到科室 , 清点应接物品 , 阅读交接班报告和护理记录单 。交班者向接班者交清患者病情 , 并对危重、手术、小儿患者及新入院患者进行床头交接 。未交接清楚前 , 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 凡因交接不清所出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
(六)值班者在交班前除完成本班各项工作外 , 需整理好所用物品 , 保持治疗室、护士站清洁 , 并为下一班做好必要的准备 。
(七)交班内容
患者的心理情况、病情变化、当天或次日手术患者及特殊检查患者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当天患者的总数、新入院、出院、手术、分娩、病危、死亡、转科(院)等及急救药品器械、特殊治疗和特殊标本的留取等 。
(八)交班方法
1、文字交接:每班书写护理记录单 , 进行交班 。
2、床头交接:与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 , 重点交接危重及大手术患者、
老年患者、小儿患者及特殊心理状况的患者 。
3、口头交接:一般患者采取口头交接 。
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


六、查对制度
(一)处理医嘱、转抄服药卡、注射卡、护理单等时 , 必须认真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 , 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时间并签字 。医嘱要班班查对 , 每天总查对 。每周大查对一次 , 护士长参加并签名 。每次查对后进行登记 , 参与查对者签名 。
(二)执行医嘱及各项处置时要做到“三查”、“七对” 。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
(三)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 。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 , 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 , 确定无误后执行 , 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 。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开医嘱(不超过6小时) 。
(四)输血: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
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 。
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 , 输血前由两人按上述项目复查一遍 。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12-24小时 , 以备必要时查对 。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 , 入病历保存 。
(五)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瓶标签上的药名、失效期、批号和药品质量 , 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摆药后须经两人查对后再执行 。
(六)抽取各种血标本在注入容器前 , 应再次核对标签上的各项内容 , 确保无误 。
(七)手术查对制度
1、六查十二对:
六查:(1)到病房接患者时查(2)患者入手术间时查(3)麻醉前查(4)消毒皮肤前查(5)开刀时查(6)关闭体腔前后查 。
十二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间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物品药品、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手术所用灭菌器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 。
2、手术取下标本 , 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无误后方可与病理检验单一并送检 。
3、手术标本送检过程中各环节严格交接查对 , 并双方签字 。
(八)供应室查对制度
1、回收器械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 , 初步处理情况 , 器物完好程度 。
2、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浓度;浸泡消毒时间、酶洗前残余消毒液是否冲洗干净 。
3、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湿度 。
4、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 , 装放方法是否正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5、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 。植入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
6、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
7、随时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诊疗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