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房协议书( 八 )


甲乙双方均应及时履行与房产转让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以及因受让房产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支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
1、为了受让房产能够及时有序地进行,甲乙双方推选甲方为事务执行人,代表甲乙双方履行受让房产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购房款、税费及其他活动费用支出,办理交房手续,办理产权证书过户手续等 。
2、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房产转让方要求,需乙方亲自办理的,乙方应予执行 。
3、购房款、税费等付款到期前,乙方应将其应承担的部分款项交由甲方对外支付 。否则,付款到期后,为确保受让房产顺利进行,甲方可自己出资垫付或对外借款垫付,因此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甲方向乙方追偿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
三、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保管
受让后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暂时由甲方保管 。若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按房产共有人人数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保管各自的证书 。
四、受让后房产的管理和使用
受让后房产的管理和使用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但房产需要对外出售、出租、出借、典当等时,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同等条件下均有优先权 。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的,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律师费等 。
六、文书送达
本协议确定的联系地址为各类通知、文书送达的地址,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和登记机构,否则造成相关通知文书无法送达的,将视同已经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与该房产有关事宜双方未约定如何处理的,依照我国《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并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乙方(即是与开发商签约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三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三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三方共同投资 物业:栋 号,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仟 佰拾 元整) 。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2.1 甲方出资¥ 元,占全部投资款的% 。
2.2 乙方出资¥ 元,占全部投资款的% 。
2.3 丙方出资¥ 元,占全部投资款的% 。
三、产权比例(产权证的办理依据)
3.1甲方享有共同投资物业 % 的产权 。
3.2乙方享有共同投资物业 % 的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