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房屋租赁合同( 三 )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生效后,任何一方单方撤销合约或不按规定履行本合同的,应支付对方违约金35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期:20xx年4月14日

门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议,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市公安局北福泽苑小区东大门北第一门市(上下两层)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 。乙方对甲方出租的门市做了充分的了解并愿意承租 。
二、期赁期限暂定1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均为公历) 。
三、年租金(税后) 元整 。交付租金方式为先交租金而后使用房屋 。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权属清楚 。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偿并承担民事责任和乙方所受损失 。
五、房屋租赁协议生效期内甲方应负责对房屋及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和维修 。
六、房屋租赁协议生效期内,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应征得甲方同意,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 。
七、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及人为原因使房屋和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如乙方违法经营,一切后果自负 。
八、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交纳 。但协议订立后乙方必须向甲方交付 元水、电、物业管理等压金,协议到期后如不欠费,甲方如数退还乙方 。
九、租赁期间任何一方终止协议,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租赁期满本协议自然作废 。甲方如继续出租,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租 。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协商不成,可请有关部门调解或诉讼到法院处理 。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门市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就门市租赁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星海小区2号楼16号门市)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乙方不得将该门市作其他用途,更不能利用该门市进行违法犯罪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