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间劳务合同( 三 )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相关待遇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2、劳务派遣人员的当月工资,甲方应于次月10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考核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费用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和缴纳各项保险费用;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费用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
5、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退回乙方;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按商定工资标准的80%支付 。
四、工作范围
五、工作职责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必须按照约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二)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三)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检查费用由甲方 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由乙方自行安排;
(四)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 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五)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 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 督查的义务 。
(八)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 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 员;
(二)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
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 供给甲方备案;
(四)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五)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对于甲方按 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 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 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