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子杀害女儿同桌被执行死刑

【江西男子杀害女儿同桌被执行死刑】2019年5月10日 , 江西上饶第五小学 , 一名年仅9岁的男孩被同班女孩的父亲刺死 , 案件令社会震惊 。
据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发布的刑事案件宣判信息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被告人王小建死刑 。2021年1月28日 , 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 ,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罪犯王某建执行了死刑 。在执行死刑前 , 法院依法安排王某建会见了近亲属 , 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
事件回顾
王某建的女儿何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某(殁年9岁)系上饶市第五小学同学 。二人同桌期间 , 何某某多次向父母反映被刘某某“欺负” 。
2019年5月9日 , 王小建得知何某某又被刘某某“欺负”后 , 在班级微信群发消息质问刘某某 。班主任汪老师、刘某某之父刘某均积极回应 , 刘某还向王小建表示歉意 , 在主动添加王小建微信未果后 , 又与王小建之妻何某互加微信进行沟通 。
当晚 , 汪老师与何某通话中得知王小建脾气暴躁后 , 应何某要求 , 转告刘某父母先不要与王小建见面沟通 , 自己会调换座位解决好此事 。次日7时40分许 , 刘某送刘某某到校后离开 , 并一直与何某微信沟通 , 告知何某此事已在积极处理 , 刘某某会向何某某道歉 , 班主任已答应调整座位 。
8时22分许 , 王某建送何某某上学 , 因在校门口未等到刘某某家长 。在何某电话告知事情已在协调解决、让女儿去上课的情况下 , 仍执意将何某某送回家中 , 并中途购买一把屠宰刀 。9时12分许 , 王某建携带屠宰刀返回学校 , 在教师办公室见到只有何某在与班主任汪老师沟通 , 即从后门冲进三年级一班教室 , 朝已被调换座位、单独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刘某某胸腹部、背臀部等处捅刺十几刀 , 又将倒地的刘某某拎出教室摔在走廊上 , 致刘某某腹主动脉、下腔静脉破裂 , 大量失血死亡 。之后 , 王某建持刀坐在学校操场边的台阶上 , 直到公安人员将其抓获 。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江西男子杀害女儿同桌被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 , 被告人王某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王某建不能理性看待和处理女儿与同学之间的摩擦 , 为泄愤闯入学校课堂公然持刀行凶 , 致年仅9岁的被害人当场死亡 , 犯罪手段特别残忍 , 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 社会危害极大 。其虽作案后未离开现场并等候公安人员抓捕 , 具有自首情节 , 但所犯罪行极其严重 , 不足以从轻处罚 。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审判程序合法 。据此 ,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被告人王某建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