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开机广告不能一键关闭被判侵权( 二 )


江苏省高院进一步表示 , 乐融公司设置的开机可选择功能 , 只赋予了消费者选择看开机照片、视频或者开机广告的权利 , 并未赋予消费者拒绝观看的权利 , 不当限缩了消费者选择权的范围;而江苏省消保委提交的相关报告证明 , 播放开机广告延长了开机时间 , 增加了消费者的等待时间 。此外 , 设置一键关闭功能并无技术障碍 。
“‘乐视TV’等品牌在直到播放最后5秒时才弹出一键关闭窗口 , 消费者才能选择开机广告 , 明显降低了消费者观看电视的体验 , 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
江苏省高院表示 , 当前消费市场普遍存在低价销售智能电视并通过播放开机广告盈利的情况 , 法院充分尊重企业的经营模式和商业选择 , 但是“市场允许的竞争应当是正当和公平的竞争 , 任何商业营业模式的创新都不能以违反法律规定、扭曲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为代价 。市场普遍存在的违法现象更不能作为豁免特定经营者法律责任的理由 。”
江苏省高院称 , 本案是全国第一起因开机广告提起的公益诉讼 , 不仅直接涉及众多不特定消费者权益 , 也间接影响数十家智能电视机生产企业的利益 , 还可能对未来智能电视行业的发展产生引导作用 。
除公正审理此案 , 确定权利边界和行为边界外 , 江苏省高院还将积极发挥司法职能 , 向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发送司法建议 , 跟踪受约谈经营者的整改进展 , 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自治组织进一步规范和惩处侵害违法经营行为 , 推动尽快制定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强制标准 。
3月24日 , 江苏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