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庭审纪实

2016年去日本留学的江歌 , 年仅24岁 , 在日本东京自身的房屋大门口被好朋友刘鑫的前任陈世峰残害 。2018年10月 , 江歌的母亲江秋莲提起诉讼刘鑫侵害其生命权 , 并规定赔付200余万元 。现在刘鑫改名为刘某曦 。历经两次庭前会议之后 , 此案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判 。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庭审纪实
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庭审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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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庭审纪实
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庭审纪实 被告尽管沒有直接伤害他人 , 但存在着严重的过失 。
四月十五日九时 , 此案正式开审 。本院认为 , 上诉人江秋莲及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参加了开庭审理 。被告人刘鑫沒有出庭 。审理期内 , 上诉人一方以侵害生命权为由 , 规定被告赔付葬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共计207万余元 。
在江歌遇害案中 , 被告刘鑫尽管并非直接受害者 , 但却有重特大过失 , 其过失与江歌的死亡結果有直接逻辑关系 。但被告一方认为 , 江歌的死因是凶手陈世峰所致 , 应由他承担承担责任 , 而不是刘鑫 。
法庭上 , 原告诉称 , 被告刘鑫与其独生子女女儿受害者江歌是同班同学和日本语言学校的好友 。2017年9月2日 , 刘鑫遭到前任陈世峰的骚扰 , 向江歌求救 , 江歌答应借住自身租住的公寓楼 。
被告称 , 江歌在意识到危险后请求报警 , 但被刘鑫以不法居留为由阻止 。之后陈世峰尾随刘鑫去了自身打工的拉面店 , 期内随着着威逼 , 语言暴力等 , 彼此又一次激化了矛盾 。到了2016年11月2日23时左右 , 刘鑫再次规定江歌和她一起回到江歌的公寓楼 , 2016年11月3日凌晨 , 两人一起从地铁口回到公寓楼 , 发现事先等候的陈世峰后 , 走在前面的刘鑫用钥匙开关门进入房间 , 紧跟其后的江歌被刘鑫反锁在了房间 。陈世峰在无法接触刘鑫之后 , 完全失去控制 , 向江歌连捅11刀 , 导致江歌死于车祸事故 。
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庭审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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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庭审纪实:此案两次召开庭前会议 , 彼此各执己见 , 各执己见 。
该案子于2005年4月15日开庭审理 , 审理过程中 , 原被告彼此均已向人民法院提交了各自的直接证据 , 开展了直接证据交换 , 并陈述了意见 , 审理过程中 , 合议庭成员对直接证据开展了归纳整理 , 并在开庭审理中作了介绍 。法官首先介绍了原告方提供的直接证据材料 。
法官:中国驻日本领事馆公证的认证材料 , 包括公证委托书封面图、证词、刑事诉讼法文书封面图、刘鑫供词、报警记录文字稿、刘鑫证人讯问笔录、案子当场情况、陈世峰供词中日文直接证据部分与翻译內容相对应 , 陈世峰的刑事判决书 。证实:1、被告人明知陈世峰有意外伤害危险 , 无法善尽提醒义务 , 为个人私利阻止报警 。第二 , 被告规定江歌在深夜守候回家 , 转嫁陈世峰暴力伤害的危险 , 让江歌遭受危险 。第三 , 被告在危机时刻反锁房间门 , 完全剥夺了江歌逃脱的机会 。第四 , 被告明知陈世峰已逃离现场 , 但无法对遭受伤害的江歌给予救助 , 其行为对江歌的死亡不良影响有重特大过失 。第五 , 陈世峰的杀人动机指向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