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红获314万余元国家赔偿:初步想法是安个家

【吴春红获314万余元国家赔偿】提交了复议申请书后 , 等待了8个多月 ,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 吴春红精神损害抚慰金从68万元提高到120万元 , 这令他的国家赔偿金额从262万余元提高到314万余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占自由赔偿金比例从约35%提升至约62% 。
新京报采访人员从吴春红代理律师李长青处获悉 , 在此前的国家赔偿案例中 , 精神损害抚慰金占自由赔偿金比例多数限制在35% 。吴春红国家赔偿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在3月25日发布相关司法解释后 , 首个按照“后果特别严重 , 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在人身自由赔偿金50%以上酌定”作出赔偿决定的重大冤错案件 。
“只要是最高法下达的决定 , 我都乐意接受 。”或许是出于激动 , 吴春红接受新京报采访人员采访时没说方言 。他说 , 调养好身体后 , 他要出门打工赚钱 。“这个钱是死数 , 花一分少一分 , 花两分少两分 。所以说还是干活 , 有个活钱最重要 。身体最重要 。”
吴春红获314万余元国家赔偿:初步想法是安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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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3日 , 吴春红在商丘市民权县周岗村自家废弃的院子里 。新京报采访人员苑苏文摄
羁押5612天被判无罪 , 获国家赔偿314万余元
2004年11月17日晚 , 因被认定是同村两幼童一死一伤的凶手 , 商丘市民权县周岗村村民吴春红被从家中带走 , 此后遭遇5612天的羁押 。李长青透露 , 在持续到凌晨的审讯中 , 吴春红曾连续三次承认投毒 , 但在此后的供述中再也没有承认 。除了这些有罪供述 , 其他证据均无法锁定吴春红投毒 。
从2005年至2008年 , 吴春红被商丘中院三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 每次他都上诉 , 河南高院三次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但是在第四次 , 当商丘中院以故意杀人罪改判他无期徒刑后 , 河南高院二审维持了判决 。
不断申诉后 , 2018年9月29日 , 最高法院指令河南高院再审此案 。
2020年4月1日上午 , 河南高院公开宣判吴春红无罪 , 当庭释放 。理由是“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 , 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 。
无罪判决书落款是2020年2月24日 。河南高院认为 , 原审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主要证据是吴春红的有罪供述 , 以及吴春红的有罪供述与在案部分证据印证一致 。但综观全案 , 本案缺乏能够锁定吴春红作案的客观证据 , 吴春红的有罪供述中对多个犯罪细节供述前后不一致 , 且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 , 有罪供述的作案动机及选择的作案时机不合常理 , 不能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 。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 , 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