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十三年,给我一碗酸楚的粉汤羊血

引导语:我发现自己在逐渐变老,头发已经脱落了很多,下巴一天不刮就变成一片乱胡渣,夜里睡觉的呼噜声越来越大……心里却只空荡荡地挂着一个她远去的背影 。
失恋十三年,给我一碗酸楚的粉汤羊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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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三十五岁,还没有结婚,也没有女朋友 。一直以来,我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习惯,就是在偶尔得空的时候,独自开车去十几公里外的东郊,点一份粉汤羊血 。
这家粉汤羊血店在柿园路中段的一个丁字路口边上,有长长的招牌和巨大的玻璃窗,从玻璃窗向里望去,店里似乎总是人声鼎沸,沿着店门往里走,便是熙熙攘攘的索罗巷 。
十三年前,这里还不是这样 。那时,这家店的客人寥寥无几,门上悬挂着陈旧的小店牌,整个索罗巷冷冷清清,如果不特别留意,很容易被忽视 。
走进店里,找个空位坐下,点一份粉汤羊血,顺便叮嘱服务员:“再拿个小碗,里面倒上醋 。”几分钟后,一碗热辣酸爽的粉汤羊血就端了上来,我尝尝味道,比十三年前的味道更辣更酸了,汤里的佐料也更加精致了 。我挑一筷头粉蘸在一旁的醋碗里,吸进嘴里的时候,酸得我直皱眉头 。
强烈的酸味令我放下了碗筷,呆呆地坐了一会儿 。这种味道我怎么能忘记呢?这是刘莎最喜欢的吃法,她特别能吃醋,什么东西都要蘸点醋 。
刘莎离开我已经整整十三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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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末,我大学最后一学期,学校准许我们已经签了就业协议的学生不再上课,我便去兴庆公园旁一个老家亲戚开的中药铺子里兼职打杂 。
亲戚的店里有个刚来不久的店员,就是刘莎 。我刚见到她时,她正飞速地在计算器上算账,亲戚把我领进门后,她立即送来一个俏皮的笑脸,“是阿莫哥吧,姨姨说你今天要来的 。”
我从一开始就很喜欢这个女孩,总是“阿莫哥、阿莫哥”地叫我 。亲戚说,刘莎来到店里后,大到骑车送货,小到记账洒扫,都干得利利索索 。每到下午六点半,我们关了店门,也会顺路在旁边的公园里走走,随便聊聊天 。
有一次逛完公园,刘莎非说要请我吃公园对面的粉汤羊血,她吃过几次,“可香啦!”我说我是男生,应该我请客,刘莎又笑了,“你还没挣钱呢,我先帮你垫着,挣了钱你再请我 。”
那是我第一次去那家店,刘莎点了两份酸辣粉汤羊血,又单要了一小碗醋,粉汤羊血上来了,她先把羊血和粉挑进醋碗,才开始吃 。我那时并不能吃辣,也不喜欢吃酸,原本的口味已经把我呛得叫唤,看她吃得不亦乐乎,我在一旁啧啧称奇 。
往后的日子,刘莎便经常拽着我去陪她吃那家店 。她说,应该多吃醋,吃错对人的皮肤好,能帮助消化,还有助于睡眠,不喜欢吃也得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