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祸( 二 )


到了美国 , 正和我先生在恋爱阶段 , 一天一个女友得了感冒 , 临时请我代她打一天工 。所谓的“工”是照料一个两岁的小女孩 , 每小时有5块现款的工钱 。小女孩的母亲是一位艺术评论家 , 当时正在赶写一篇舞蹈评论文章 , 她匆匆教给我换尿布、喂饭、放卡通片等等技术要领 , 就潜入地下室写作去了 。我先生(那时还是交往不久的男朋友)打电话来 , 说他下班会很晚 , 可能酒店已关门了 。我自告奋勇 , 说打完工我立刻去买酒 , 我知道这瓶酒对他的重要性 。他父母一年只在圣诞前夜喝一瓶“轩尼诗” 。而他们住在以摩门教为主要宗教的盐湖城 , 那里的酒比别处贵很多 , 因此这瓶轩尼诗总是由他们的儿子做礼物送给他们 。这已经成了他们的家庭传统 。我结束了8小时对换尿布和卡通片的经营 , 拿到40块钱现款 , 买了酒并请店员给了它最豪华的节日包装 。天擦黑时我已挤在下班人群里走进了地铁 。找到一个光线较好的位置 , 我马上打开随身带的一本英汉字典 。那时我在准备考GRE , 想出个背字典的愚蠢办法来提高单词量 。于是就背得十分忘情 , 直到发现自己已坐过了两站 。下了车总觉得步伐飘然得有点可疑 。直走到家门口 , 发现两手是空的 , 猛省悟到换了8小时尿布挣来的钱 , 已去了一半 。只好赶去一家超市 , 把剩的一半工钱拿出来 , 再买一瓶轩尼诗 。从那以后 , 我每次因乘车读书而误事时 , 我先生总要提起那两瓶轩尼诗 。他为我感到悲痛:换一天的尿布 , 几乎一文钱也没落下 。
他不可理喻地对我苦笑:“唉 , 你丢这丢那 , 不是乘错车 , 就是下错站 , 怎么就从来没丢过书呢?”倒真是的 , 我这人吝惜两样东西 , 一是书 , 二是稿纸 。似乎是个脑筋很老、生活方式也古旧的穷酸书生 。
【书祸】一次在华盛顿开往纽约的火车上 , 我读完了《罗莉塔》 , 一时间泪流满面 , 哽咽不止 。一车厢的人都旁观我的搐动 , 不知如何是好 。一位年轻女士戳戳她的男友 , 问他可知缘由 , 那男友耸耸肩 , 眼珠翻上去望望上苍 , 表示只有天晓得 。那次损失最小 , 只把一片从加拿大买的牛皮书签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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